社团章程

AIGC智汇社团章程

第一章 总则

第一条 社团名称:AIGC智汇社团。

第二条 活动场所:本社团以校园为主要活动阵地。

第二章 社团宗旨、活动范围和活动方式

第一条 社团宗旨:

本社团以“启迪智慧,共创无限可能”为宗旨,旨在激发成员对人工智能生成内容(AIGC)领域的浓厚兴趣。

培养成员的创新思维与实践能力,促进成员之间的交流合作与知识共享。

共同探索AIGC技术在各个领域的应用与发展前景,为校园文化注入前沿科技活力,为成员的个人成长与未来职业发展奠定坚实基础。

第二条 活动范围:

组织AIGC技术学习与研讨活动,包括但不限于自然语言处理、计算机视觉等核心技术的学习,以及各类AIGC应用案例的分析与探讨。

开展AIGC创意实践项目,如利用AIGC技术创作艺术作品(小说、诗歌、绘画、音乐等)、开发智能应用程序(智能客服、智能写作助手等)以及进行AIGC数据分析竞赛。

面向全校师生开展AIGC科普推广活动,如举办技术讲座、展览、制作科普短视频等。

第三条 活动方式:

以小组为单位开展创意实践项目,成员自主组队,确定项目主题与计划,在社团的指导与资源支持下完成项目,并定期汇报项目进展与成果。

利用校园媒体、社团官方平台等渠道发布科普内容,举办线下科普展览与讲座,向全校师生普及AIGC知识。

第三章 学生社团类别

本社团属于学术科技类社团,专注于人工智能生成内容领域的学术研究、技术实践与创新应用,旨在提高成员在AIGC领域的专业素养与综合能力,推动校园AIGC技术的发展与应用。

第四章 社团成员资格及其权利、义务

第一条 成员资格:

凡对AIGC技术有浓厚兴趣,承认本社团章程,愿意积极参与社团活动的在校学生,均可申请加入本社团。

经社团执行机构审核通过后,即可成为正式成员。

第二条 成员权利:

有权参加社团组织的各类学习、交流活动,获取AIGC技术相关的知识与资源。

有权在社团内发表自己的见解与观点,对社团的工作提出建议与批评。

有权参与社团的管理工作,享有选举权、被选举权与表决权。

有权在社团内组建或参与项目团队,开展AIGC创意实践项目。

有权获得社团的表彰与奖励,在社团内展示自己的成果与作品。

第三条 成员义务:

遵守国家法律法规、学校规章制度以及本社团章程,维护社团的声誉与形象。

积极参加社团组织的各项活动,认真学习AIGC技术知识,努力提高自身素质。

按时完成社团分配的任务,积极参与社团项目团队的工作,为社团发展贡献力量。

尊重社团成员的劳动成果,积极与其他成员交流合作,共同营造良好的社团氛围。

第五章 组织管理制度、执行机构的产生程序及权限

第一条 组织管理制度:

本社团设立管理机构和各职能部门。

管理机构是社团的最高权力机构,是成员大会的执行机构,负责领导社团开展日常工作。

各职能部门在管理机构的领导下,负责社团具体事务的开展,如社团活动的宣传推广, AIGC创意实践项目的组织与实施等。

第二条 执行机构的产生程序:

管理机构成员由换届时民主投票选举产生。在投票选举开始前,由上一届管理机构或筹备小组确定管理机构成员候选人名单,候选人应具备一定的AIGC技术知识、组织管理能力和对社团工作的热情。

投票中,候选人进行竞选,全体社员进行投票表决。

由管理机构选举产生社长一名、副社长若干名,社长负责社团的全面工作,副社长协助社长开展工作。

第三条 执行机构的权限:

管理机构有权制定和修改社团的工作计划、规章制度,报全体社员审议通过后执行。

有权组织开展社团的各项活动,调配社团的人力、物力和财力资源。

有权对社团成员进行管理与考核,对违反社团章程的成员进行处理。

第六章 财务管理、经费使用的原则

经费使用必须符合社团宗旨与活动范围,用于社团的学习、实践、交流、宣传等活动的开展以及社团的日常运营管理。

经费使用应遵循节约、合理、透明的原则,严格按照社团财务管理制度进行审批与报销。

重大经费支出(如大型活动费用、设备购置等)须经全体社员讨论通过。

定期向成员公布社团经费收支情况,接受社员的监督。

第七章 负责人的条件、权限和产生、罢免的程序

第一条 负责人条件:

热爱AIGC技术,具有较强的责任心与使命感,愿意为社团发展付出努力。

具备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、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领导能力,能够有效地组织社团活动与管理社团事务。

在AIGC领域有一定的知识储备或实践经验,能够为社团成员提供技术指导与支持。

遵守学校规章制度,无不良行为记录。

第二条 负责人权限:

全面负责社团的工作,制定社团的发展与工作计划,组织实施各项活动。

代表社团对外进行交流与合作。

对社团的人事任免、经费使用、活动安排等具有最终决策权。

对社团成员进行评价,对表现优秀的成员进行表彰与奖励,对违反社团章程的成员进行处理。

第三条 负责人产生程序:

社长候选人由上一届管理机构推荐或由社团成员自荐,经社员投票选举产生。副社长候选人由社长提名或成员自荐,由社员投票选举后产生。

选举过程中,候选人进行竞选,全体成员进行投票表决。

第四条 负责人罢免程序:

社长或副社长如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、学校规章制度或社团章程的行为,或在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,导致社团利益受损或声誉受到严重影响的,经成员大会三分之一以上成员联名提议,可启动罢免程序。

罢免程序由管理机构召开成员大会,对被提议罢免的负责人进行审议与表决,得票数超过三分之二的成员同意,即可罢免其职务。

第八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

第一条 本社团章程的修改,须经管理机构讨论审议通过后,向全体社员进行公示,公示期一般为7天,在此期间没有异议即立即生效。

第二条 章程修改生效后,由社长或副社长及时向全体成员公布,并报学校社团管理部门备案。

第九章 社团终止的程序

第一条 社团如因特殊原因需要终止活动,须由社长提出终止动议,经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表决通过。

第二条  社团终止前,应成立清算小组,清理社团的财产、债权债务等,处理善后事宜。

第三条 清算结束后,将剩余财产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,同时向学校社团管理部门提交终止报告,办理注销手续。

第十章 其他事项

第一条 本章程自成员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,如有未尽事宜,由管理机构负责解释与补充。

第二条 本社团应积极配合学校社团管理部门的工作,遵守学校关于社团管理的各项规定,接受学校的监督与指导。

第三条 社团成员在参与社团活动过程中,应注意安全,如因个人原因或违反活动规定导致安全事故的,责任自负。

第十一章 附则

  • 自本章程公示7天后立即生效。
  • 本章程解释权归aigc社团管理机构所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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